【橙讯】香港总商会今日会见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后向传媒交代会议情况,商会就《逃犯条例》修订提出3点要求,包括涉及严重罪行才可移交、移交要求须由中央机构提出和须保障香港人权状况。
总商会主席夏雅朗表示,总商会要求涉及7至10年刑期的严重罪行才可移交;移交须由中央机构提出,以免人人都提出引渡,以及行政机关与法院决定移交时,须考虑人权状况,维持良好营商环境。
身兼立法会议员的总商会理事林健锋则表示,认同香港法律有漏洞须要堵塞,而政府答应会研究商会提出的意见,今日未有回答,外界不需要揣测。
林又表示,商会与政府紧密沟通,而政府亦有接纳意见,早前剔除9项商业犯罪项目。政府今日在会上已清楚解说条例,有助释除商界疑虑,条例针对的是刑事罪行,并非商业罪行。
林补充,商会建议政府可多做解说工作,不只印发小册子,而是要多面见传媒。林不赞成将条例在电视上辩论,怕“有理说不清”,希望政府多解释,以及尽快回应商会意见。政府将于6月12日将草案直上立法会大会,届时他亦会出席,代表商会发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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